身的责任风险。因篇幅所限 , 本文仅就其中几个突出的问题进行介绍。
1. 保证 (Security) 问题
保证是银行和企业都非常关心的条款 , 主要的方式有抵押、担保、收入转让、保险利益转让及其他承诺等。
在境外贷款中 , 抵押贷款一般要求贷款额为抵押资产市场价值的一定百分比 , 当资产市场价值低于要求的比例时 , 需要提前还款或增按 ( 增加抵押品 );所以企业在安排贷款时要考虑抵押资产的市场价值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化 , 确保有能力承受贷款额度负担 , 尽量避免出现增按情况 , 同时还要避免高估资产价值 , 浪费企业资源。
境外银行有时会要求企业提供 All Money 抵押 , 即抵押品除了为一笔贷款作保证外 , 还为企业其他债务作保证。企业对于这样的要求 , 可以尽量争取单独的抵押条件 , 或者将 Al1 Money 的范围减少 , 将实际或预计可能出现问题的贷款或担保等债务剔除出此范围。
境外担保与境内担保的最大区别在于 , 银行通常要求连带责任担保 , 即银行放弃追索贷款人而直接要求担保企业归还银行贷款。随着我国担保法的实施 , 国内银行也越来越多地要求采用连带责任担保。在多个担保人情况下 , 银行也有权选择其中的一个或几个担保人履行 担保责任;在担保人履行了担保责任后 , 担保人才有对原本信息共有10页 1 2 3 4 5 6 7 8 9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