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提出的项目申请须经一个推荐单位推荐。推荐单位一般应在企业所在地区选择。推荐单位必须是熟悉企业及申请项目情况的地市以上(含地市)人民政府的科技主管部门、地市以上(含地市)人民政府的行业主管部门、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若干注意事项
在同一年度内,同一个企业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企业应根据申请支持的项目所处的阶段和企业的具体情况,明确选择一种相应的支持方式。
经受理审查确定为不受理的项目,修改补充后可在当年再申请一次;经立项审查确定为不立项的项目,当年不得再次申请,申请企业也不能再申请其他项目。
已获得创新基金支持的企业,必须在已立项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申请新项目。验收基本合格的项目,承担企业当年不得申请新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项目,承担企业原则上三年内不得申请新项目。
申请企业可在正式申请前通过创新基金网站(http□//www.innofund.gov.cn)的“项目预申请”栏目进行预申请。预申请仅作为协助企业了解所申请的项目是否符合基本要求之用,不作为项目申请的必须程本信息共有16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