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基金管理中心曾有特别公告,指此项申请与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都没有合作关系,企业谨防上当。
受理、立项及监理验收
管理中心不负责项目申请后的查询。企业可通过企业法人代码和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中自设的认证密码,从创新基金网站的“在线服务及网上办公”栏目上查询申请项目在受理和立项审查过程中的状态信息。
受理审查合格的项目,管理中心将组织有关专家和机构对其进行立项审查,并根据需要组织部分项目进行答辩。
通过立项审查并报经科技部、财政部批准的创新基金支持的项目,管理中心将在创新基金网站以及《科技日报》、《中国财经报》、《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等相关新闻媒体上发布立项项目公告。立项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四周内为立项项目异议期,管理中心受理项目异议。若无异议,管理中心在异议期后向立项项目承担企业或推荐单位寄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并与企业、推荐单位签订《合同》;《合同》一经生效,管理中心将分期拨付项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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